不動產須實價登錄 違規可罰15萬元


 
【林帝佑╱台北報導】昨日行政院會通過《平均地權條例》與《地政士法》部分條文修正案,明訂不動產交易採實價登錄,由地政士、買方、不動產經紀業,於辦完所有權移轉登記30天內向主管機關登錄實際成交價,將再送立法院審議。業者表示,實價登錄能幫助房市透明,不過如何確認登錄的是實際交易價格是一大考驗。
未來違反規定不實價登錄者,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、15萬元以下罰鍰,並限期改正。不動產仲介公會副理事長林金雄表示,登錄價格是否真實有待考驗,應配合實價課稅,才能讓價格更「誠實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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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天前
有兩位前同事跟我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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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8/31新竹區首場的
有錢人跟你想的不一樣公益分享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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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兩年多以前,
還面臨被迫休無薪假的我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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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上三小時的課程,
我們都是校長兼撞鐘,
除了課程內容的準備,場地的租借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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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往在新竹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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