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好像都這樣,
欺善怕惡、
會吵的小孩才能得到公平正義。
Jerry之前有個朋友也有類似的例子,
J先生去買預售屋,
當下看了是有點心動的,
就在代銷小姐強力介紹,
說什麼可以先付訂金,
把喜歡的樓層預約下來,
把合約範本帶回去審閱,再慢慢考慮要不要買
結果J就在半推半就下寫下了預約單並付了10萬訂金
回去後,上班一忙,一直沒時間好好評估,
代銷小姐雖然有打來1、2次詢問後續有沒有決定要買了,
J都回說還沒有想好。代銷也沒多說什麼,就請他再考慮考慮。
結果沒想到就在預約七天後,
代銷又打來,這次不是問他考慮的怎麼樣,
而是請他準備30萬去簽約,J當場傻眼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回說還沒決定要買啊! 結果代銷硬是用已經過了審閱期,
沒有明確告知不要買的話,就一定要簽約了的說法,強迫他去簽約
不簽的話,10萬的訂金就要沒收
J很緊張,跟代銷溝通好幾回、
一直好說歹說跟代銷說他不知道這個規定,也決定不買了
結果代銷超級強硬的說過了時間,公司不能一直這樣等下、一定要他去簽約
J就這樣很緊張的在尋求其他朋友仲介代銷的意見下過了焦慮的一周
但大部分的仲介代銷的給的意見,大都說制度好像是這樣
頂多只能去談說訂金能不能少賠一些,
就在朋友覺得要放棄,用認賠了事的心態去處理這個買屋事件之餘
突然靈光一閃,想說上網去找消保局投訴試試。
沒想到,就在網站投訴後的第三天,就接到代銷打電話來
說要立即退他全額訂金,並跟他道歉。
故事真的跟以下這則法拍的劇情很雷同
真的,買房可不是人生小事,自己的權益,一定要據理力爭。
不然真的很容易真悶虧喔!
以下新聞轉載華視新聞
單親媽買凶宅 大眾銀道歉賠39萬
台南的單親媽媽莊明玉標下法拍凶宅,遭到銀行拒絕貸款,只能忍痛棄標,賠掉39萬的積蓄,因為大眾銀行隱匿凶宅,引發社會大眾的關注和聲援,現在有了轉機,大眾銀行承認有疏失,退還給她損失的39萬多元並正式向她道歉,莊媽媽終於露出笑容,但也不敢再買法拍屋了。